新闻中心
信息搜索
关键字:
范 围:
首页新闻中心 技术中心
 
起重机械“十不吊”原则
新闻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419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1-20 21:22:42    收藏此页






  对起重机械“十不吊”原则的解释:
  

起重机械“十不吊”原则:
1.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。
2.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。
3.捆绑、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。
4.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。
5.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。
6.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。
7.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。
8.工作场地昏暗,无法看清场地、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。
9.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。
10.钢(铁)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。

总页数:1  第 1 页 

上一篇:吊运机选什么样子的好?
下一篇:小吊机易见故障及解决办法 1
【刷新页面】【加入收藏】【打印此文】 【关闭窗口】
 

河南省郑州宇豪起重设备有限公司
电话:0371-60225889 手机:13937101026 15803835578
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东路五金机电城 邮件:kefu@xdj.cc
河北省保定分公司 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东吕工业区 联系电话:0312-8151105 手机:15830903636 13832262968
河南省商丘分公司 电话: 0370-5090312 2313756 手机:13103600567 15090501234
客服QQ一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QQ二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河南省郑州市宇豪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© 2006-2010 网站备案号: 鲁ICP备07004195号